九:小弟兄-方濟所夢想的人
3. 在主內喜樂
屈服及順服所有的人時,仍應保持喜樂的心情和態度。這種精神性的喜樂出自更為深層的心靈,當我們默觀天主在祂的受造物中所實現的一切時,我們便會看到一點。佳蘭在她的遺囑中,記載方濟在看見姊妹們將自己交付給天主時,就得到了這方面的精神性喜樂:
然而,當方濟看見我們在身體上是軟弱和脆弱的,但是,我們卻不會因困乏、貧窮、苦力、考驗或是此世的羞辱和輕視而退縮,他在主內感到極大的喜樂。(佳遺27-28)
然而,方濟不但是論到這方面精神性的喜樂,他還在身體上產生了喜樂,並且要將這種喜樂表現在面貌及行為舉止上。這種喜樂與整個人的生活有關,它與方濟年輕時為歡樂的王子或青年有關,因而,方濟要弟兄們要成為小弟兄的事情上,不但是要常喜樂,並且還要成為一個使人喜悅的弟兄:按當時的語言來說,便是指成為「殷勤有禮」的人。
弟兄們切勿面帶愁容,哭喪著臉,如同假善人一樣,反而,他們應在主內喜樂,愉快、殷勤有禮及溫和。
(會一, 七16)
雖然是如此,方濟在自己的作品裡,直指出真實的喜樂的唯一根源是:耶穌基督的作為及言語:
只在吾主至聖聖言及事蹟中,尋找喜樂和歡愉的,並且用這些領導人們在喜樂與愉快中,走向天主聖愛的修士是有福的。(忠告廿1-2)
透過忠誠及棄絕的途徑,小弟兄喜樂的泉源將會引領他們與耶穌基督的生活型態相吻合;生活在迫害中時,持有耶穌的忍耐。方濟在他的作品中點出了真正及真實喜樂的泉源:
我告訴你這一點:如果我持著忍耐,心中不感到煩擾,在這一點上,我就有了真正的喜樂,真正的美德且獲得靈魂的得救。(真實喜樂15)
因著這個動機,接近那些耶穌喜愛的一群,將會是小弟兄們的喜樂:
小弟兄們應喜悅地生活在卑者和為人不齒者、貧苦和弱勢者、病患者及癩病者以及接上的乞兒之間。(會一, 九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