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在羅馬服務(一九三三-一九五八)
一九五六年
(一)尊重本地文化:碧岳十二世在第一道「至高司祭」通諭中就主張適應本地環境,尊重各民族的文化。事實上的作法很多,譬如,關於喪事方面,教會禮儀習用黑色,中國人則用白色;翻譯人名時,中文以音譯為主,而西方則意譯。以宗教之長Petrus為例,中文譯為「伯多祿」,拉丁文譯為「磐石」,我們應記取東方禮儀之爭的教訓才對。教宗在「傳播福音」通諭裡,曾引述許多偉大而聖潔的傳教士們在適應各地實際環境時所做的努力。
(二)建立本地教會:教宗一再强調傳教工作最大的目的是建立本地教會,理想一旦完成,傳教士便該功成身退,不可有永久霸佔地盤心理。事實上,當今教宗登基至今,已成立了一百五十七個傳教區,其中七十八個已轉交本地神職人員管理,並擢升北平和孟買兩位本籍樞機。又於一九四六年在「吾人日日」通諭上成立了中華教會的聖統制,為傳教區是一件輝煌的壯舉,表示已達自立更生水準;而在亞、非,北歐的許多國家,也先後實現了本地聖統制。
(三)擺脫政治羈絆:原本便利傳教的保教權,竟變成政治利益的籌碼──置十字架於刀劍之下,而演成教難,造成福傳的障礙;經過多年的努力,目前遠東傳教區的政治干涉,可謂壽終正寢。
(四)解除禮儀之爭:多年來困擾中、日的禮儀之爭,終於在現任教宗大力推動下予以完全解除,總算掃除了遠東人民進教的阻力。此外,教宗也批准使用本地語言舉行禮儀,這更為東方人士打開方便之門。
(五)關懷中國教會:目前中華教會正寫著一頁相當沈痛的史實,教宗在致中國的通諭上表示,中華民族自古已享有燦爛的歷史,對多難的中國教會慰勉有加,已預知這場風暴即將消失。(編者按:一九五六年十一月三十一日,謝壽康公使代表中國政府授于剛公景星大綬勳章,以酬謝他多年來對中國的特殊關懷──圖見230頁)